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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fadmin - 能源教育 | 2020-02-28 | 人氣:941

即日起至109年5月15日(星期五)止推薦報名,獲推薦學校 於109年5月29日(星期五)前(以郵戳日期為憑),

將初審資料及光碟片掛號寄至:<10699 台北郵局 第7-674號信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機電工程學系 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工作小組收>

參選及報名方式

1.參加選拔學校應透過教育局(處)推薦

 (1)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推薦推動能源教育具有特色或成效之學校參加選拔。

 (2)各校得自行報名,並請所屬教育局(處)依推薦參選。

 (3)若縣市教育局(處)無推薦者,得由臺師大自近年來已接受推廣輔導之學校,擇優提報所屬教育局(處)辦理

   推薦。

2.每縣市教育局(處)依學校實際執行績效擇優推薦,不限校數。

3.參加選拔之學校應準備相關資料

 (1)參選學校執行情形摘要表。

 (2)相關成果書面資料。

 

獎項與獎勵名額

  評選推動能源教育具有卓越績效之學校,依推動成果及全國區域區分為北區、中區、南區、東區及離島等4個區域進行評比,獎項如下:

1.金獎:預計選出4所學校,每區域各1所為原則,頒發金獎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十萬元。

2.銀獎:預計選出8所學校,每區域各2所為原則,頒發銀獎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五萬元。

3.優選獎:預計選出8所學校,每區域各2所為原則,頒發優選獎獎牌乙座及獎金新臺幣二萬元。

 

辦理時程

1.推薦報名:本選拔原訂於109年4月15日報名截止,因疫情持續升溫,延長報名截止日期至109年5月15日

      (五)。獲推薦學校亦延長於109年5月29日(星期五)前(以郵戳日期為憑)將初審資料及光碟片掛

      號寄至(10699台北郵局第7-674號信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 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

      拔工作小組收)

2.初審會議:預計於109年6月。

3.實地複審:預計於109年6月至7月。

4.決審會議:預計於109年9月召開。

5.表揚大會:預計於109年11月舉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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